岳财教指〔2021〕38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国家关于基础教育领域政策精神及国家重点交账任务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93号),现下达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市)2021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等方面,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岳财教指〔2021〕38号附件:2021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下达).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