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1〕35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明创建奖励经费的通知》(湘财文指〔2021〕7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届满复查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岳发〔2021〕18号)和2021年市文明委全会纪要,现对你区、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进行表彰奖励,下达你区、单位2018-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省级专项奖励资金 万元。此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省级专项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