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六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11-05 来源: 财政公开专栏 
 

岳财教指〔2021〕26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六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46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2020〕69号)相关规定,现下达你区(单位)2021年度第六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资金。各级科技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将项目经费纳入财审联动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1年度第六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

岳财教指〔2021〕26号区-2021年度第六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市州(分发).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