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21〕20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55号)、《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0号)等规定,经商市应急管理局,现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万元(金额详见附件1),相应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其他支出”。
上述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你区(单位)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 。你区(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落实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岳阳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资金分配表
2.2021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