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21〕23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补助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社指〔2021〕38号),现下达你区2021年省补助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经费 万元,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2021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经费补助标准为140元/人,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其中51个脱贫县省财政负担100元/人,县财政承担40元/人;其他县省财政负担40%即56元/人,县财政负担60%即84元/人。
请各区及时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切实履行筛查任务管理和资金监管等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1年省补助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经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