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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10-25 来源: 财政公开专栏 
 

岳财建指〔2021〕6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1〕6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5号),经报请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2021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支出功能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有关工作要求,确定资金安排方案。资金安排方案应于收到资金30天内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2、要按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4号)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属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要参照附件2下达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安排表

      2.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3年绩效目标情况表

      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省情况表(2021年度)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岳财建指〔2021〕61号2021年中央城市管网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安排表(附件1).xlsx

岳财建指〔2021〕61号附件2.pdf

岳财建指〔2021〕61号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省情况表(2021年度)(附件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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