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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8-16 来源: 岳阳市财政局 
 

岳财社指〔2021〕17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0号)、《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和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岳市财社〔2010〕10号)等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常住人口数为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鉴公布数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79元/人/年(9元标准按项目法分配,无分担比例)。该项指标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将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并确保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79元。各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附件:2021年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岳财社指〔2021〕17号2021年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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