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企指〔2021〕15号
云溪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收回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1〕45号)要求,现决定收回2020年度下拨你区的专项资金150万元,具体单位、金额、科目等详见附件。
你区今后应举一反三,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应对申报数据严格把关、全面审核,严格按政策规定使用资金,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我们反映,并将相关资金上交。我们将充分利用审计、绩效评价等结果,对发现问题的区相应减少项目支持力度和个数,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与财政资金挂钩的机制。
附件:收回以前年度专项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