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21〕12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1〕9号)精神,现下达你县(市、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资金 万元(含湘财农指〔2020〕101号、岳财农指〔2021〕3号已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该补助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经济科目列“599其他支”。
相关脱贫县(市)请按照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等单位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要切实履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责任,统筹安排上级和本级财政奖补资金,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发挥效益。
附件:岳阳市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