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21〕17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内地西藏班 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0〕95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1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内地西藏班、民办教育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具体金额、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见附件。为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民办教育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民办学校建设和发展。其中安排市本级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市州教育局商财政局统筹用于支持市域内民办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规范优质特色发展。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资金安排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备案。内地西藏班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对内地西藏班办学等相关支出进行补助。
二、各区财政局、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2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也将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如发现项目建设经费被挪用等情况,将依据《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学校下年度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2021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内地西藏班、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
岳财教指〔2021〕17号(附件拆分)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教育综合发展(内地西藏班、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岳阳市下达).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