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下水资源常规监测项目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5-24 来源: 岳阳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1〕27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测监管等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1〕14号),现将2021年地下水资源常规监测项目资金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应的成果。

三、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1年地下水资源常规监测项目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0日

岳财建指〔2021〕27号2021年地下水资源常规监测项目资金明细表.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