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20〕52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有关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奖励省级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0〕10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结算资金 万元,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迅速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0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补助第二批经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