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0〕8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21号)和《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岳财发〔2020〕8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流域横向补偿协议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2水体”、经济科目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奖励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