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0〕77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0〕17号)和《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真抓实干奖励资金安排的请示》(岳环〔2020〕45号),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万元(分配明细见附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市州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