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20〕1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组发〔2008〕7号)及《岳阳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岳组发〔2008〕59号)精神及有关要求,市财政每年按照2022元/人的标准对大学生村官配套生活补贴。根据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人数口径,现一次性下达你县(市、区)2019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接此通知后,请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