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08-31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建指〔2020〕46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0〕20号)文件,现将2020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2水体”、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省直单位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州、县级财政部门应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市州、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

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省直单位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4、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0年度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分配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8日

岳财建指〔2020〕46号2020年度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