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0〕38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29号)和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岳发改洞〔2020〕149号)、《关于转发下达岳阳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费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投〔2020〕158号)、《关于转发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特色产业小镇、创新引领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综〔2020〕121号),现下达你区(单位)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此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市县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4机关资本性支出”、“506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8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相关职能,切实加强对相关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