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20〕3号
汨罗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20〕1号)和市领导对《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安排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请示》(岳工信〔2019〕156号)的批示精神以及《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拨付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你单位201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万元(具体资金安排情况见附件)。此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要求和通知如下: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就市直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2、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将对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资金未按现行有关规定使用的,省财政厅将根据有关规定收回补助资金。
3、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点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请收到通知后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
附件:201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奖励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