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9〕49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岳发〔2012〕10号)、《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岳农联〔2018〕25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区、单位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请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岳阳市2019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