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19〕60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等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不得向已认定的免费发放对象收取教科书费用。
二、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按照市教体局和市扶贫办认定的学生名单确定,资金拨付至各相关学校。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虚列虚支、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附件: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9年免教辅资料费统计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