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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9-12-30 来源: 岳阳市财政局 
 

岳财教指〔2019〕59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岳财预〔2019〕138号)精神,结合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下达你区(单位)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覆盖所有公办幼儿园以及办园质量完全达到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阶段基准定额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明确的比例分担。公办园生均拨款从2019年起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待省教育厅修订认定标准,组织市县重新认定后,从2020年起落实。

二、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安排给幼儿园,保障公办幼儿园良好运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得稳定支持,加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三、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开展的日常消耗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园舍租赁,以及幼儿资助等非日常消耗性支出。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岳阳市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9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8日

岳财教指〔2019〕59号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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