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19〕53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19〕169号),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科书费的通知》(湘财教〔2016〕67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等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不得向已认定的免费发放对象收取教科书费用。
二、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按预拨免学杂费资金时初步测算的学生人数,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目前为每生每学期320元)测算安排。待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核定后,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虚列虚支、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附件:1.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分配表
2.市直高中学校2019年免教材、教辅资料费统计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