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9〕40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9〕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2018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
1、“双百资助工程”项目补助。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3号)精神和评审结果,对获得“湖南省自主创业就业先进个人”的奖励5万元/人,获得“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的奖励10万元/个。现下达你区“双百资助工程”补助资金 万元。
2、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奖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精神和评审结果,对农村创业给予支持,对政策落实好、创新创业环境优、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县市区,每个奖补50万元。现下达你区奖补资金 万元。
以上资金支出请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对企业补助”。各地可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经济分类科目调整。
各县区财政、人社部门要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项目执行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各项目执行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按照规定列支资金,建立健全财务业务台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岳阳市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