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9〕29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优抚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9〕3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优抚安置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13〕16号)精神,从2012年起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对2011年11月1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的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此次下拨资金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计人数进行分配,请将此款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80901项“退役士兵安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优抚事业单位维修和军供站建设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光荣院集中供养对象居住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基础设施及军供站的维修改造。请将此款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0804项“优抚事业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5项“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2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优抚安置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