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指〔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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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二指〔2019〕2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第一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二指〔2019〕30号)和《岳阳市林业局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奖补资金的请示》,现下达你区(单位)2019年第一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 万元。此款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请将此次下达的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情况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湘财建二〔2018〕27号文件规定使用省级奖补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第一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