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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补助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9-05-23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社指〔2019〕20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补助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9〕21号)和《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7〕7号),经研究,现下达区2019年省补助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    万元,请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全省救助任务数11000人,省级补助标准为4545元/人,其中:省财政筹集的4000万元下达到各市财政部门和省直医疗机构。

2、2019年省级补助资金根据各市承担的救助任务全部下达至市本级,由各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拨;长沙市、湘潭市以及其他市州重性患者统一由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患者的救助资金直接拨付至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请各地根据救助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并切实履行患者身份及救治情况审核和资金配套、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9年省补助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0日

岳财社指〔2019〕20号2019年省补助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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