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教指〔2019〕18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99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75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市级配套资金请列入“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湘财教〔2012〕7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工的精准性。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确保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在此基础上,优先考虑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各地要及时足额安排应由地方承担的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拨付和发放管理,保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