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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10-10 来源: 市财政局 
 

岳财社指〔2018〕51号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8〕3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定2017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

1、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补助资金80万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湘政办函〔2018〕12号)精神,我市被评为2017年度就业工作总体成效明显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市州,奖励80万元。根据湘人社发〔2018〕61号文件精神,该项资金拨付市人社局,主要用于市人社局宣传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推广经验典型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奖补资金185万元。一是“双百资助工程”奖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3号)和评审结果,对被纳入“双百资助工程”的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初创企业,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二是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奖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2号)和评审结果,对被评为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的,每个补助100万元。三是“2151 工程”奖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和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4号)和评审结果,对被评为创业型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每个分别奖补10万元、5万元。上述奖补资金详见附件3,具体项目以湘人社发〔2018〕61号文件发布的名单为准。

3、“10强40佳”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奖补资金35万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10强40佳”家庭服务企业(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4号)和评选结果,对被评为湖南省“10强”和“40佳”的单位,每个分别奖补10万元、5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4。

4、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资金80万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奖补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88号)和评审结果,对被纳入扶持范围的省级基地每个奖补4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5。

以上项目支出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或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可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科目调整。

各区财政、人社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项目执行单位,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各项目执行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严格按照财社〔2017〕164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1.岳阳市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区和单位)

      2.岳阳市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地区补助资金分配表3.岳阳市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补助资金分配表

      4.岳阳市“10强40佳”家庭服务企业(单位)补助资金分配表

      5.岳阳市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8日

岳财社指〔2018〕51号附件1-5:岳阳市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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