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剩余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1-02 来源: 预算科 
 

岳财农指〔2017〕82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剩余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7〕281号)精神,现下达你区剩余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创建、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其中“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经济科目列“30310 生产补贴”;“粮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现代农机合作社”、“2016年示范社”和“2017年示范社”均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0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岳阳市市辖区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资金安排表

           2.岳阳市市辖区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扶持名单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岳财农指〔2017〕82号附件:岳阳市市辖区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扶持名单 (2).xls

岳财农指〔2017〕82号附件2:岳阳市市辖区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扶持名单 (1).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