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7〕77号
各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岳政办函〔2014〕3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1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相应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6农林水事务-水利-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迅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如期如质完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平江县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统筹整合本次下达的资金。
附件:1.2017年岳阳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总表
2.2017年岳阳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