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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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岳发〔2017〕10号)、《市农业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岳农联〔2017〕2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区、单位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岳阳市2017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