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预指〔2017〕12号
屈原管理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财文〔2017〕174 号)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湘财资指〔2017〕18号),现下达你区2017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经济科目、项目金额等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为进一步加强绩效预算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请你区有关单位、财政局组织项目单位填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以下简称《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于12月22日前将《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按类别分别提交至相应市直主管部门。
附件:1.2017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安排表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院团奖励)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