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外指〔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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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旅游公共设施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17〕49号)精神和市政府对《关于审定旅游公共设施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现下达你县市区旅游公共设施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请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及时将资金下拨至受灾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旅游公共设施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