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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12-14 来源: 预算科 
 

岳财社指〔2017〕73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结算)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10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已扣除提前预拨部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的资金包括:一是补助市县就业资金。按照湘财社〔2014〕7号文件规定的就业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就业资金支出绩效、就业资金投入情况、财政困难程度、劳动力供给总量等因素计算分配。其中,对2016年年末结余资金较多和2016年各类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违规问题的市县,扣减一定额度的补助资金。二是就业扶贫专项补助。根据51个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给予倾斜支持。三是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根据各地上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余额、新增创业主体、带动城乡就业人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绩效等因素计算分配。四是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根据各地常住人口数、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数等因素计算分配。

2、本次下达的资金中,除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以外,其他补助资金支出列入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经济科目均列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各地要按照财社〔2015〕290号、湘人社发〔2017〕61号、湘财社〔2014〕7 号、湘财社〔2015〕35号等文件规定,努力增加就业创业资金投入,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考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推进就业扶贫、促进就业创业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就业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发放人员津贴补贴、“三公”经费支出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各地要积极推广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资金的使用管理全程信息化。2018年,省厅将把各地就业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与资金分配相挂钩,促进各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1日

岳财社指〔2017〕73号岳阳市_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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