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7〕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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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6〕12号)及湘财建指〔2017〕41号、湘财建指〔2017〕41号264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退养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现下达你县(市)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市级配套资金的40%,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请专款专用,抓紧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
附件:岳阳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分发)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