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外指〔2017〕16号
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根据岳阳江海直航项目有关问题省联合调查组对湖南省岳港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港公司)伪造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调查核实情况,2015年岳港公司申报港澳直航补贴资金12个航次,实际直航运营为4航次,虚报直航运营8航次,岳港公司通过伪造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补贴资金144万元。港澳直航运营补贴标准为每航次18万元,由省、市按6:4承担,其中:岳港公司骗取省级补贴资金86.4万元,骗取市级补贴资金57.6万元。以上补贴资金已由你办支付给岳港公司。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整改岳阳江海直航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外函〔2017〕1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岳阳江海直航项目省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17〕56号)要求,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作出如下整改决定:
1、全额收回岳港公司虚报骗取的港澳直航补贴资金14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86.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7.6万元),以上资金由我局从你单位现有指标中直接扣回。岳港公司通过伪造虚假申报材料骗取的财政补贴资金由你办负责向该公司进行追索,及时收回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工作。
2、取消岳港公司其以后3年的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