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7〕66号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86号)现下达你区(单位)2017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万元,请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一是根据中央工作任务和补助标准核定的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用于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二是根据普遍因素(服务人口数、贫困人口数、财力系数等)和特定因素(传染病发病率、妇女人数、监测点等)综合核定的补助资金,用于妇幼和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饮用水、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测等)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
二、项目调整。一是将原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健康素养促进项目调整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请各地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二是从2017年起,不再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工作。2017年还在执行相关补助政策的市县,要在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妥善予以解决,并从2018年起不再执行。
三、工作要求。一是补助资金中涉及设备等采购项目,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二是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请各区迅速将资金下拨到有关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2017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
2.2017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表(市本级)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