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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11-10 来源: 预算科 
 

岳财企指〔2017〕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市落后烟花爆竹企业关闭退出整体工作部署,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你县市区关闭的落后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进行了抽查验收以及部门联审,按照《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6〕14号)有关规定,现将你县市区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省市奖补资金予以下达(详见附件),相应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专项用于市县区奖励、补助实施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员工工资的补偿、转产扶持及实施关闭等费用支出,不得超范围支出。

二、你局应及时将省市奖补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三、资金下达后,你局要督促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充分发挥资金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相关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岳阳市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省市奖补资金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7日

岳财企指〔2017〕5号岳阳市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省市奖补资金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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