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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10-26 来源: 预算科 
 

岳财综指〔2017〕12号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7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3号),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    万元,用于补助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日常运转。请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189号)有关标准,根据各学校少年宫的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此款项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岳阳市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县市区)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岳财综指〔2017〕12号岳阳市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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