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11-02 来源: 预算科 
 

岳财外指〔2017〕15号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17〕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应专项用于你县市区所辖农贸市场灾后重建和修复。请与商务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根据辖区内受灾情况统筹安排,并向重点受灾地区倾斜。

二、此项资金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99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三、请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农贸市场设施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30日

岳财外指〔2017〕15号农贸市场设施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