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7〕59号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湘财社指《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2017〕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你区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支出。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503“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