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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7-26 来源: 预算科 
 

岳财预〔2017〕38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7〕55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支持地方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保障工作,提升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区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供养机构环境和服务质量,推动供养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请将此款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1100299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21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收文后,请立即与民政部门联系,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供养机构。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4日

岳财预〔2017〕38号2017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补助资金分配表(湘财预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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