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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8-19 来源: 预算科 
 

岳财预〔2017〕44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7〕96号)为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下达你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收入”,支出请列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2017年度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额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依据2016年公布的乡村常住人口数。各区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1.2017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17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调整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7日

岳财预〔2017〕44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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