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行指〔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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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7〕41号)文件精神,现一次性下达你区2017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经费 万元,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接此通知后,请认真落实分担经费,确保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村任职大学生各项工作、生活补助资金。同时,请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