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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8-04 来源: 预算科 
 

岳财社指〔2017〕40号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你区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06款“救济费”)。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日              

岳财社指〔2017〕40号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湘财社指67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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