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7〕32号
财政局、市民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地名普查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30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区(单位)地名普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非行政区划补助资金已包含在市本级及所辖区内。各地财政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与民政部门衔接,专款专用,尽快形成支出。请将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0207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017年中央财政地名普查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