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7〕34号
财政局:
根据《岳阳市小型水库安全管护员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6〕4号)精神,小型水库、尾矿库安全管护员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每年补助每座2000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按相关标准执行,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发放。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区)小型水库、尾矿库安全管护市级财政补助专项经费 万元,请列入2017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落实好县级配套资金。
附件:2017年岳阳市小型水库、尾矿库安全管护员市级补助经费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