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201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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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市县城及农村开展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57号)和《关于印发岳阳市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社区考核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82号)精神,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现安排你县(区)、单位2016年秀美系列创建先进单位奖励资金 万元,请相应列入2016年度支出功能科目“2139999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岳阳市2016年秀美系列创建先进单位奖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