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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7-28 来源: 预算科 
 

岳财教指〔2017〕18号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7〕41号)精神,为加快城市中小学校扩容改造,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我市实际,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资金   万元,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支出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资金用于城市中小学校改扩建校舍,以提升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承载能力,不得挪用。

二、请各地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按照“集中投入、确保效益”的原则,认真遴选确定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并向接收农民工子女多、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项目学校必须位于城市区或县城所在地,项目学校建设应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统筹规划,原则上单项申报资金每所学校不低于20万元。

四、请各地认真填报《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资金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各地请于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备案。逾期不报的,将相应扣减下年度资金。

五、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相应扣减其他教育经费,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6日

岳财教指〔2017〕18号_2017城市义务教育扩容(岳阳市下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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