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公开 > 转移支付资金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6-30 来源: 预算科 
 

岳财社指〔2017〕29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区级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你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第30306款“救济费”)。各区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7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9日

岳财社指〔2017〕29号省级救灾资金分配(湘财社指57).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